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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职称证和建造师证的管理规定
作者:河北通泰 日期:2012-7-20

为了公司资质升级和生存发展的需要,为了调动公司全体技术人员学习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积极性,公司对职称证和建造师证的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关于职称证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技术人员每年2月份前向公司企管部提出申请,由公司企管部综合考核评定后通知本人参加职称评定。

第二条  参加职称评定的各种培训费用先由个人负担,取得职称证后,公司报销各种培训费用一次。

第三条  取得的职称证由公司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外借,如被发现公司将予除名处理。

第四条  取得职称后享有如下待遇

4.1助理职称每月补助50元。

4.2中级职称每月补助100元。

4.3高级职称每月补助200元。

第二部分 关于建造师证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参加建造师考试由公司统一组织、统一管理。本公司职工不允许在外单位参加建造师考试,如被发现公司将予除名处理。具备参加建造师考试条件的技术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考试,由公司企管部综合考核平衡后通知本人参加公司所需专业的建造师报名考试。

第二条  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公司每人给二年考试机会,报名考试费用由公司承担。若二年没考过以后考试费用先由个人负担,待取得二级建造师证后,公司再给报销报名考试费用一次。

第三条  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公司每人给二年考试机会,报名考试和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若二年没考过以后考试费用先由个人负担,待取得一级建造师证后,公司再给报销报名考试费用一次。

第四条  二级建造师每人公司只安排考取一个专业,若本人考取增项,费用由本人自己承担;一级建造师增项由公司平衡后统一安排。

第五条  取得的建造师证由公司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外借、外挂,如被发现公司将予除名处理。

第六条  取得建造师证后享有如下待遇:

6.1 二级建造师每月补助300元,增项专业不计待遇。

6.2 一级建造师每月补助1200元,每增加一个增项专业每月多补助300元。

6.3 取得一级建造师证后,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此规定自20123月执行。

 

 

                              河北通泰建设有限公司

 

                                 20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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